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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其他类型 > 宫斗?不,我做选择刷奖励 > 第三百二十四章 邺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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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牧自小是在青楼长大的,与龟公、妓子厮混一处,早就习惯了醉生梦死的生活。

他敢保证,沈牧会的花样比吃过的饭都多。

“谢逾,你莫不是在哄骗我吧?”

谢逾叹息“我的命捏在主公手里,生死全在主公的一念之间,我何必哄骗主公。”

秦之珩:……

沈牧是不是疯了!

这是秦之珩心中唯一的念头。

“罢了,看在你效忠于我的份上,就命医师给你诊治包扎一番。”

“此地不宜久留,包扎好了,即刻启程。”

秦之珩挥了挥袖子,离开了血腥味弥漫的房间。

溪谷犹豫再三,朝着谢逾福了福身,便提着裙摆小跑着去追秦之珩。

空荡荡的房间里只剩谢逾和谢霜霜二人。

“霜霜,给我们的发信号,按兵不动。”

谢霜霜神色怪异,不点而赤的红唇微微张开,欲言又止。

谢逾侧眸“霜霜?”

谢霜霜咽了口口水“义兄何时这般巧舌如簧了。”

谢逾眨眨眼“向陛下和永宁侯学的。”

“他爱听,那我说便是。”

“那毒?”谢霜霜心一揪。

谢逾淡淡道“不碍事。”

“日后死总比现在死要好些。”

谢霜霜吞吞吐吐“义兄可以把我献给……”

谢逾沉了脸“霜霜,住嘴。”

“义兄还活着呢。”

“去发信号吧。”

谢霜霜的恹恹应下。

……

千年人参不愧是千年人参。

有千年人参吊命,谢逾的精气神好了许多。

马车上。

秦之珩心血来潮拉着谢逾对弈。

谢逾贱嗖嗖道“千年人参妙用无穷,主公的牙齿和头发怎的还未长好。”

秦之珩气的把棋子往棋盒里一扔,皮笑肉不笑道“谢逾,我是不是太给你脸了。”

秦之珩有心折辱谢逾为真。

真心赏识谢逾也是真。

谢逾摩挲着棋子,幽幽道“是主公赏识。”

秦之珩靠在软枕上,白了谢逾一眼。

“你大权在握只手遮天两三载,为何久久未拿下顾笙?”

“莫说你无意于她。”

“乾熙二十年仲夏,我随佛宁寺的老主持去国寺小住,交流佛法。”

“那时,我不知她是武安公府的独女,更料不到你会净身入宫一步登天。”

“谢霜霜就是当年那个跟在你身边的又丑又黑又瘦又土的野丫头吧。”

“啧,还真是女大十八变。”

“我亲眼看着顾笙把谢霜霜一遍遍往悬崖下扔,当时我就在想,假以时日,定要将如此鲜活独特又心狠手辣的女子纳为己有。”

“谁知,她入宫了。”

“那时,我的势力远不及如今,否则我就直接抢婚了。”

“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我,我念而不得也就罢了,你怎的也如此无用。”

“以你的权势,近水楼台先得月,日日守着她,早该得手了。”

谢逾的眉心跳了跳。

他不喜秦之珩用如此轻贱的词来讲述顾笙。

拿下?

得手?

顾笙又不是个任人摆弄的物件。

“我是个宦官。”谢逾轻飘飘道。

秦之珩瞥了谢逾一眼“真是个痴情种。”

不是赞叹,是嘲讽。

在秦之珩的观念里,再美的女子也是能是点缀。

能为他所用最好,若不能那就让对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。

谢逾记不清马车行驶了多久,也记不清换乘了几次船。

“邺城?”

谢逾稍稍诧异。

秦之珩的兵马竟然藏在了邺城。

有冀州陆家这个庞然大物在,邺城显得无足轻重无人在意。

秦之珩“意外吗?”

“你没机会往外传递消息了。”

谢逾神色淡淡“主公说笑了。”

“主公若是不放下,可以时时刻刻将我带在身边放在眼皮子底下。”

秦之珩打量了谢逾几眼,扔过一粒药“下旬的解药。”

“倒也不至于时时刻刻将你带在身边。”

“邺城,上上下下都是我的人。”

“包括百姓。”

秦之珩的声音里是洋洋得意的残忍。

谢逾有些不敢深思秦之珩话中意思,眉目微敛,不愿接话。

秦之珩却不愿见谢逾这副模样。

嗤笑一声“传闻中谢督主阴狠毒辣嗜杀成性,如今看来……”

“还以为谢督主与我是同道中人呢。”

“不妨告诉你,邺城原住百姓被我屠戮的干干净净。”

“有冀州陆家相助遮掩,层层级级的官员都是我的人,自然也就不会有任何风声川传出,眼下住在邺城的,都是奉我为主的兵卒家人。”

“邺城,家家户户安居乐业。”

“本来,梁州那几个县也该如此的。”

“可偏偏出了纰漏,引来了你。”

“谢逾,满意吗?”

谢逾心中作呕。

这就是乔小乔口中能带来盛世会爱民如子的一代明君。

“主公枭雄心性,吾不及也。”

屠城……

秦之珩还能拴得住心里那头嗜杀的野兽吗?

来日攻城略地,又得有多少百姓死在秦之珩的一声令下。

不。

还是让秦之珩出不了邺城,让顾笙瓮中捉鳖吧。

有他和霜霜在,顾笙会以最快的速度了解邺城的一切。

他传递消息,本就不用出邺城啊。

秦之珩眼尾上挑“谢逾,成大事不拘小节,你以后会理解的。”

“来人,带咱们的谢督主和谢贵妃下去,好生照顾,若出了差池,阖家活剐!”

秦之珩话语里的阴狠,让人不寒而栗。

谢逾没有言语,安安静静地去了该去的地方,无视周遭戏谑打量的眼神。

谢逾二字,天下皆知。

……

上京城。

顾笙仰头看着邺城舆图,面沉如水。

邺城,她是真的没料到秦之珩择了有郊野之称的邺城为大本营。

史书上,邺城也曾是三国故地,但素有叛乱。

前朝立国后有意摧毁邺城,便下令命邺城绝大多数百姓南迁。

宫殿拆除,城墙推毁,河水泛滥淹没。

邺城成了废墟。

后来,将近百年,邺城才重新有了人烟。

但远远达不到旧日盛况。

可以说是最平平无奇的一座城。

秦之珩屠了一座城啊。

她是不是还得感谢秦之珩选了相对不算繁华人口不算密集的邺城。

顾笙冷笑出声。

邺城的地理位置优势不可忽视。

西依崇山峻岭,北临宽阔大河。

沃野亘比,漕运便利。